今天到花蓮基督教門諾醫院回診。小孫女奕潔拉著我的手說:「那邊有好可愛的氣球!」
不知哪單位在大堂邊設櫃辦活動?……原來,是在做器官捐贈的問卷宣導。我填寫了問卷,又不假思索簽了捐贈同意書,拿到了氣球。
我是為了氣球簽下同意書嗎?
早就知道器官捐贈這回事,也對捐贈者由衷欽佩。但是對於死後還要挨刀,我一直不忍如此對待自己。
2018年,翔兒被推出花蓮一家醫院急診室,醫護人員冷冷地交給我死亡證明書,我慌亂無措地依院方的指示去派出所報請相驗。
之後,朋友告知,醫院指示的這程序是不對的,向鄉公所申報即可,不須司法相驗,而司法相驗可能會解剖。
翔兒已受過18年的通體傷痛,怎可讓他再受刀剮皮肉之苦!我力陳懇求,無奈碰上傲慢無同理心的醫工與法匠,翔兒被毫無意義地凌遲解剖。
從此,我對於所謂「全屍」的傳統執念,已毫不在乎。另方面,則認同了器官捐贈的意義。人死了,徒留臭皮囊何用?不如捐出有用的器官,延續生命。
翔兒火化之後,骨灰以植葬的方式,結束他短暫而苦難的一生。他的生命並未若雲煙消散,仍活在家人的心中。
我在書房裡,擺放他為花蓮高中校刊訪問張曉風教授的手稿,以及多張照片。其中一張,是張教授陪同諾貝爾獎評委、漢學家馬悅然伉儷到訪,翔、澍兩兄弟與他們的合照。
從此,我的生死觀有更明確的主見,不復認同傳統的「入土為安風水論」。
有日,我仰躺在鯉魚潭邊的石椅上,望向如蓋的鳳凰木樹冠,這些心情逐幕浮現於腦際。熾陽經葉隙篩濾成萬束柔和的光芒,啟發我興起一個 清 明 無 懸 的 念頭。
我起身極目環視山嶺潭岸,林木蓊鬱,樹幹粗壯挺拔,枝葉卻柔擺輕搖。尊嚴而謙和的生命,在這裡欣欣向榮。
於是,我鄭重叮嚀妻兒,盼以後能將我的骨灰撒在某棵樹下,化成塵泥,滋養這樹。樹幹、枝葉,都將有我的生命養分。
它們在更早的更早以前,已挺立於此,歷經風雨,依然挺立。以後的以後呢?或也將如此,但願。
在這風光明媚的綠悠潭邊,有一棵樹,我在,我不在,我都在。我肉身固將朽壞,卻因信耶穌基督而有了永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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