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第110期- 真愛分享:為家而戰- "解開同性戀議題的死結"



■上大學的兒子說,他今年開始過著「同志」生活,這次春假要帶他的伴侶回家度假。身為家長,你會容許他携伴登門嗎?你會讓兒子和他的「男朋友」一起睡在你家房間嗎?


■妳收到一張結婚請帖,是妳多年疼愛的乾女兒寄來的。打開喜帖後,赫然發現這是一場女同性戀伴侶的婚禮。妳會去參加嗎?


■有位姊妹因朋友的邀請,來到紐約一家大教會參加敬拜。會後她問牧師:「我很喜歡這教會,你的教導很觸動我的心。但我是女同性戀者,我可以加入教會嗎?」如果你是牧師,會如何作答呢?


■十歲的女兒說:「媽咪,我最近開始感覺自己應該是男的才對。妳可以幫助我,讓我變成男生嗎?」妳要怎麼反應?


■近年來越來越多的變性女性(transgender female)參加女子游泳、角力、田徑,單車等賽事,並奪得了金牌。很多人認為這種競賽太不公平了,因為變性女性身上還是有男性體質,不應該參加女子賽事。你認為呢?


我們深信,只要是認同聖經婚姻價值觀的基督徒,都持守著「一男一女,一夫一妻,一心一意,一生一世」的核心信念。然而,無論住在世界上哪個角落,都不得不面對同性戀、同性婚姻和變性的社會議題。這些議題直接或間接影響著我們的日常生活,在美國已變成影響政局、甚至左右2020年總統大選結果的關鍵變數之一。


在這篇短文中,要將這些敏感又複雜的議題說清楚道明白,是不可能的任務。然而,我倆和一些持相同看法的研究者及輔導者認為,還是可以掌握住幾項「如何對待同性戀者/同性婚姻者/變性人」的大原則。以下是我們的誠摯建言。


建言 1 無條件接納和關愛對方 在教會或基督徒圈中常聽見:「愛罪人,卻恨惡罪。」(Love the sinner and hate the sin.)然而,我們建議改用以下這種說法:「愛罪人,卻恨自己的罪。」(Love the sinner and hate our own sin.)換句話說,在和同性戀者的互動中,要謙卑地認知自己也是罪人,同樣需要上帝的恩典。我們不能一邊繼續犯罪,一邊又以高高在上的姿態,排斥、論斷那些性價值觀不同者。


無論在家中或教會,都必須要一起討論和思考:如何效法主耶穌,永不放棄那些在社會中被多數人摒棄,並被貼上「罪人」標籤者。雖然祂並沒有贊同他們的「罪」,但祂接納他們,特意去關愛他們,並給他們機會悔改。


我們必須傳達這樣的信息:我們相信上帝的話語,所以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,但這不等於歧視同性戀者或變性人。在有信仰自由和民權保障的國家中,每個人都有權做自己在婚姻結合和性取向上的決定。在捍衛自己按照聖經真理和良心持守婚姻價值觀的權利時,也要避免強迫別人聽從自己的看法。


建言 2 反躬自省,言行合一 與其花太多精力大聲疾呼,反對同性戀婚姻或其他人對性行為、性取向的選擇,何不反躬自省:我的家庭關係能否彰顯出「福音」的光與熱?在婚姻中,我是否活出了「上帝的愛」及「愛人如己」的見證?


當基督徒的婚姻和家庭能夠讓人羨慕,當我們活出天國福音的生活原則,話語才有力量,才有可能影響周遭的人。


建言 3 認真思考,勇於討論 父母必須先對這些議題有深度而平衡的了解,才能帶領兒女做較全面的討論。同時必須認真聆聽兒女的心聲和看法,跟著兒女一起學習如何面對這議題,並教導他們:雖然同性戀或變性人的生活方式跟我們的價值觀不同,仍然要用上帝所賜的恩典去接納、關懷,不可歧視、論斷。

在家裡要刻意創造討論此一議題的機會。譬如說,如果鄰居的孩子選擇同性戀的生活方式,應如何對待他(她)呢?再進一步探討:如果發現某位家人選擇這種生活方式,要怎樣來對待呢?再擴大思考:一般教會,尤其是華人教會,是否對這議題有適當的教導?在教會中如何對待這些生活方式或價值觀不同的人?如何服事這些人?―也許很多情況沒有完整的答案,但必須繼續認真探討,用謙卑和關愛的心態,找出適當的策略來面對。


建言 4 爭取主動,勇敢發聲 對基督徒而言,最不能妥協的是,人類幾千年發展出來的婚姻定義受到威脅,甚至被否定。正因為這樣,眾多的基督徒被喚醒,站出來表達自己的意見。透過民主程序,積極參與投票,甚至競選各類公職,好在體制內發出基督徒的聲音。



基督徒父母也開始積極參與學校的家長會,甚至競選學區教委,冀望在學校決定用何種教科書和性教育材料、如何處理霸凌等等議題,有表達意見的平台。許多基督徒警覺到,不可再任由別有居心者為他們和家人做各種決定了。相反地,要積極參與,為自己的人生和家庭負責。


建言 5 在對方心靈的渴求上,尋見溝通的管道 同性戀者或變性人內心深處渴求的究竟是甚麼?其實,他們的渴求跟任何人(包括基督徒)一樣,都是在求問:到底我是誰?(Who am I or What is my identity?)我和上帝、和人,有親密的關係嗎?


同性戀者常這樣說:「我是個同性戀者,那就是我的身分(或自我)。」其實,這是不正確的說法。同性戀生活方式,是他(她)所做的事,而不是身分(identity)。人如果沒找到正確而有根基的身分,就像是無舵的船,不知該航向何方。


可喜的是,當我們接受耶穌為救主時,就「在基督裡」(in Christ)了。這個「在基督裡」的身分,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,對一切事情的看法和決定也完全改變了。


同性戀者跟任何人一樣,需要上帝的福音。基督徒的使命是先活出福音,進而將福音傳給其他人。福音為同性戀者指出一條人生翻轉之路:他們的人生道路不是遠離上帝,而是可以轉向天父、邁進永生!在基督裡的身分,讓人有機會經驗到與上帝親密關係,以及其他的正向人際關係,包括夫妻的親密關係。


我們深深相信,這能解開同性戀者、同性婚姻伴侶,以及變性人的人生死結,引領他們轉上永生之路。從此,在上帝的愛中,享受與祂和人的美好關係;在上帝兒女的社群中,享受歸屬感,一起成長,直到人生的盡頭。















郭老師、劉老師伉儷為資深家庭輔導,對健康的全方位性教育有深刻研究與分享熱情,曾為本刊撰寫廣受歡迎的「愛與被愛的藝術」、「郭老師劉老師信箱」等專欄,聯絡電郵:george_y_kuo@yahoo.com。


他倆所著的《如何避開閨房風暴―為親密加溫的50個秘方》,為本會奉獻50美元以上,即可索贈一冊。

Comments


bottom of page